经商指南:英国(United Kingdom)

2006-12-25      

    【国家名称】 英国(United Kingdom)

    【国家面积】 24.36万平方公里(包括内陆水域)。英格兰地区13.04万平方公里,苏格兰7.88万平方公里,威尔士2.08万平方公里,北爱尔兰1.36万平方公里  

    【国家人口】 约5884万,其中英格兰4918万人,威尔士290万人,苏格兰506万人,北爱尔兰169万人(2001年中)。官方语言为英语,威尔士北部还使用威尔士语,苏格兰西北高地及北爱尔兰部分地区仍使用盖尔语。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兰教会(亦称英国国教圣公会,其成员约占英成人的60%)和苏格兰教会(亦称长老会,有成年教徒66万)。另有天主教会及佛教、印度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等较大的宗教社团

    【国家首都】 伦敦(London),人口718.8万(2001年中)。最热月份为7月,一般气温在13-22℃;最冷月份为1月,一般气温在2-6℃

    【简  况】 位于欧洲西部的岛国。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岛东北部和一些小岛组成。隔北海、多佛尔海峡、英吉利海峡与欧洲大陆相望。海岸线总长11450公里。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通常最高气温不超过32℃,最低气温不低于-10℃。北部和西部的年降水量超过1100毫米,其中山区超过2000毫米,中部低地为700-850毫米,东部、东南部只有550毫米。每年二月至三月最为干燥,十月至来年一月最为湿润。

    公元1至5世纪,大不列颠岛东南部受罗马帝国统治。后盎格鲁、撒克逊、朱特人相继入侵。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829年英格兰统一,史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渡海征服英格兰,建立诺曼底王朝。1536年英格兰与威尔士合并。1640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649年5月19日宣布为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8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30年代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1921年爱尔兰南部26郡成立“自由邦”,北部6郡仍归英国。一次大战后英开始衰落,其世界霸权地位逐渐被美国取代。二次大战严重削弱了英经济实力。随着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相继独立,英殖民体系开始瓦解。目前,英在海外仍有13块领地。1973年1月加入欧共体。


    【政  治】 工党政府1997年5月1日上台,于2001年6月提前举行大选并蝉联执政。工党政府对国家体制、行政机构和公共服务、经济现代化、对外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内政方面,提出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的新概念;对福利、教育、交通、医疗保险及司法等制度继续进行改革,增加对公共服务部门的投入,如提出国家医疗保健体系十年改革计划,出台消除地区发展差距的政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养老金额,设立“工作家庭税收补贴”,倡导种族和谐等;提高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授予其自行决定利率升降的权利;以低支出、低税收、低通膨、高就业政策实现经济稳定发展;实行权力下放,选举成立了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推动北爱冲突各方达成和平协议,选举成立北爱地方自治议会,组建北爱地方自治政府;批准重建大伦敦市政府,于2000年5月4日进行了市政府第一次选举,选举产生了大伦敦议会和首任市长,进一步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1999年就上院改革发表白皮书并通过有关议案,取消上院贵族议员世袭制,将绝大多数世袭贵族议员革出上院,但2003年的第二阶段改革方案遭议会否决。外交方面,开展全方位外交,希利用自身广泛的国际联系,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枢轴作用”。通过领导人频繁交往和在科索沃、反恐和伊拉克等问题上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美特殊关系;积极参与欧盟建设,首次提出建设欧盟“超级力量”,倡导并推动建立欧盟快速反应部队,参与欧盟机构改革和扩大的磋商,提出根据五项经济指标就加入欧元区举行全民公决;重视发展同中、俄、日等大国关系;与英联邦国家的合作得到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有所改善;突出经济外交,开拓海外市场。

    【主要假日】  元旦:1月1日

    复活节:春分后第一次月圆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日

    银行初假日:5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银行春假日: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

    银行度假日:8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圣诞节:12月25日

    节礼日:12月26日

    【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 1999年5月上旬,苏格兰和威尔士相继选举成立地方议会。苏格兰议会设129个议席,威尔士议会设60个议席,7月1日,两地议会正式开始运作。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取代了以前作为内阁成员的苏格兰和威尔士事务大臣的大部分职能。苏格兰议会在地方政务、司法、卫生、教育、经济发展等方面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享有部分征税权,可将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浮动3%。威尔士议会主要在就业、卫生、教育和环境等问题上拥有决策权,但没有调整税率的权力。这是工党政府实施权力下放的改革行动之一,也是英国政治史上最大的历史性变革,大大改变了英国传统上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

    【北爱尔兰自治政府】 1998年4月10日,英爱两国政府及北爱冲突有关各方签署了和平协议,此后选举产生了北爱地方议会,建立了南北爱跨界合作机构。1999年11月,北爱议会推举成立由北爱多党分享权力的执行委员会-北爱自治政府。英向北爱移交地方事务管理权,爱尔兰放弃对北爱领土的主权要求。12月北爱自治政府正式运作,行使除国防、外交和税收等属于中央权力之外的立法和行政权。南北爱部长理事会、英爱政府间会议、英爱理事会等机制也正式启动。这是近25年来北爱新教派与天主教派首次共享北爱管理权,也是自1972年英政府对北爱实行直接统治以来,北爱首次拥有自治政府。后因北爱各派在缴械等问题上争执不下,北爱和平进程屡遭挫折。 2001年7月1日,北爱政府首席部长特林布尔因抗议爱尔兰共和军未按协议期限(2001年6月30日)缴械而宣布辞职,和平进程再陷危机。9月英政府被迫中止北爱政府运作。10月底,爱尔兰共和军宣布开始解除武装,为北爱和平僵局带来转机。11月6日,特林布尔重新当选首席部长,北爱地方政府再次恢复运作。2002年4月8日,爱尔兰共和军再次宣布单方面封存部分武器,再次推动北爱和平进程前进。2002年10月,因爱尔兰共和军在北爱地方政府中进行间谍活动,英政府再次中止北爱政府运作。 2002年10月和2003年3月,英首相布莱尔与爱尔兰总理埃亨两次就北爱问题举行会谈,商讨解决办法。

【宪  法】 英国宪法与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不同,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苏格兰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议  会】 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2003年2 月英政府提出七项上院改革案,但均遭议会否决,改革上院的计划暂时搁浅。截至2003年2月,上院共有议员690名。议长欧文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下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下院议员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本届下院于2001年6月选出,目前在659个议席中,工党占410席、保守党163席、自民党53席、其他小党和无党派人士29席,下院议长迈克尔·马丁(Michael J. Martin)和三位副议长(通常不投票)占4席。

    【政  府】 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现政府为工党政府,于1997年5月大选获胜执政,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主要成员为:首相兼首席财政大臣、文官部大臣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副首相兼内阁首席大臣约翰·普雷斯科特(John Prescott),财政大臣戈登·布朗(Gordon Brown),大法官兼上院议长欧文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杰克·斯特劳(Jack Straw),内政大臣戴维·布伦基特(David Blunkett),贸工大臣帕特里夏·休伊特(Patricia Hewitt),国防大臣杰弗里·胡恩(Geoffrey Hoon),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大臣玛格丽特·贝克特(Margaret Beckett)、国际开发事务大臣克莱尔·肖特(Clare Short)、交通大臣阿利斯泰尔·达林(Alistair Darling)、教育和技能大臣查尔斯·克拉克(Charles Clarke)、文化、传媒和体育大臣泰萨·乔威尔(Tessa Jowell)。

    【网  址】

    中央政府    www.open.gov.uk
    议会      www.parliament.uk
    英王室     www.royal.gov.uk
    内阁办公室   www.cabinet-office.gov.uk
    财政部      www.hm-treasury.gov.uk
    外交及联邦事务部 www.fco.gov.uk
    国防部      www.mod.uk
    贸工部      www.dti.gov.uk
    内政部      www.homeoffice.gov.uk             
    教育及技能部   www.dfes.gov.uk
    卫生部      www.doh.gov.uk  
    交通部      www. dtlr.gov.uk
    农业部      www.dardni.gov.uk
    国家统计局    www.statistics.gov.uk
    海关总署     www.customs.gov.uk
    大法官事务部   www.open.gov.uk/lcd   
    英格兰银行    www.bankofengland.co.uk
    英国广播公司   www.bbc.co.uk

    【行政区划】  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32个区,包括3个特别管辖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中央政府仍控制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

    伦敦也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

    【司法机构】 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大法官欧文勋爵。

    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总检察长为戈德史密斯勋爵(Lord Goldsmith)。

    【政  党】 政党体制从18世纪起即成为英宪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政党有:

    (1)工党(Labour Party):执政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领袖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该党曾于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2001年有党员近40万名,是英国第一大党。2003年因在伊拉克问题上的分歧,有大量党员退党,截至2003年3月,党员人数下降至约27万名。

    (2)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对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领袖伊恩·邓肯-史密斯(Iain Duncan-Smith)。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 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元,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约30万名。



(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领袖查尔斯·肯尼迪(Charles Kennedy),1999年8月当选。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现有党员约10万名。

    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 (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 (Plaid Cymru) 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 (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党 (Sinn Fein) 等。

    【经  济】 2002年,英经济规模居世界第四,是世界第二大海外投资国。私有企业是英国经济的主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而制造业仅占1/5。1992年起英经济一直稳定增长。2002-2003财政年,政府财政状况续有改善,财政盈余77亿英镑;就业状况继续好转,失业率和通膨率接近历史最低水平,国际竞争力排名第11位。

    (资料来源:2002年英国年鉴   2002-2003年度英国财政预算报告   )

    2002年世界经济论坛《国际竞争力排名》)

    2002年英经济基本情况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12919亿美元。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1737美元。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1.6%。

    通货膨胀率:1.7%。

    失业率:5.2%。

    货币名称:英镑(Pound  Sterling);

    1英镑=100便士。

    汇率(2003年3月):1英镑=1.62美元。

    (资料来源:2003英国经济季评,英国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资料)

    【对外贸易】  世界第四大贸易国,2001年贸易额占世界贸易的5.1%。人均出口额高于美国和日本。服务贸易及投资收入占英外贸收入的一半左右并一直处于顺差状态。无形贸易情况良好。奉行自由贸易,主张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和世界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

    2001年,英商品出口达1916.44亿英镑,进口2251.78亿英镑,逆差335.24亿英镑,为历史最高。服务贸易自1966年以来一直顺差,2001年出口768.07亿英镑,进口657.34亿英镑,顺差110.73亿英镑。2001年经常项目逆差增长到224.61亿英镑。2001年,英商品和服务出口额为2684.5亿英镑,比2000年增长1%;进口额为2909.12亿英镑,比2000年增长3.23%;经常项目逆差为224.62亿英镑,占GDP的2.17%。

    2001年主要进口产品有:食品、燃料、原材料、服装、鞋业、电子机械设备、汽车等。主要出口产品有:石油及相关产品、化工产品(主要是医药)、食品、烟草、饮料(威士忌等)、机械设备等。其中机器设备和交通设备占出口的46%,进口的44%。与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主要贸易对象是欧盟成员国、美国和日本。2001年对欧盟的出口占出口总额的58%,进口占进口总额的52%。2001年对美商品出口总额达296亿英镑,占出口总额的15.4%。其次是德国和法国,分别占12.5%和10.2%。对美国商品进口297.13亿英镑,占进口总额的13.2%,其次是德国和法国,分别占12.7%和8.6%。

    (资料来源:2002英国年鉴  2002-2003年英国财政预算)

    【人民生活】 实行公共保健、社会保险等福利制度。1999年人均收入1.5万英镑。实行五天工作制。1999年,全日制雇员平均每周工作38.3小时;1999平均周工资为384.5英镑,其中金融从业人员平均周工资为510英镑。1999年4月起实行最低工资制度,自2000年10月起21岁以上的雇员每小时最低工资为3.7英镑,自2000年4月起21岁以下的雇员每小时最低工资为3.2英镑。每年享受至少4个星期的假期,带薪假不超过5个星期。1999年消费物价上涨率为2.2%,工资上涨率为3.9%。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英家庭周平均收入为480英镑,周平均支出为359英镑,分别比上年度增长5%和2%。

    国民医疗体系为全民提供免费医疗。全国公立医院现约有50万张病床,每千人拥有约9张病床、8名医生。工党政府上台后,计划增加医疗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实施国民医疗保健体系现代化,包括缩短门诊病人候诊时间等。【宪  法】 英国宪法与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不同,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苏格兰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议  会】 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2003年2 月英政府提出七项上院改革案,但均遭议会否决,改革上院的计划暂时搁浅。截至2003年2月,上院共有议员690名。议长欧文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下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下院议员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本届下院于2001年6月选出,目前在659个议席中,工党占410席、保守党163席、自民党53席、其他小党和无党派人士29席,下院议长迈克尔·马丁(Michael J. Martin)和三位副议长(通常不投票)占4席。

    【政  府】 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现政府为工党政府,于1997年5月大选获胜执政,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主要成员为:首相兼首席财政大臣、文官部大臣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副首相兼内阁首席大臣约翰·普雷斯科特(John Prescott),财政大臣戈登·布朗(Gordon Brown),大法官兼上院议长欧文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杰克·斯特劳(Jack Straw),内政大臣戴维·布伦基特(David Blunkett),贸工大臣帕特里夏·休伊特(Patricia Hewitt),国防大臣杰弗里·胡恩(Geoffrey Hoon),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大臣玛格丽特·贝克特(Margaret Beckett)、国际开发事务大臣克莱尔·肖特(Clare Short)、交通大臣阿利斯泰尔·达林(Alistair Darling)、教育和技能大臣查尔斯·克拉克(Charles Clarke)、文化、传媒和体育大臣泰萨·乔威尔(Tessa Jowell)。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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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会      www.parliament.uk
    英王室     www.royal.gov.uk
    内阁办公室   www.cabinet-office.gov.uk
    财政部      www.hm-treasury.gov.uk
    外交及联邦事务部 www.fco.gov.uk
    国防部      www.mod.uk
    贸工部      www.dti.gov.uk
    内政部      www.homeoffice.gov.uk             
    教育及技能部   www.dfes.gov.uk
    卫生部      www.doh.gov.uk  
    交通部      www. dtlr.gov.uk
    农业部      www.dardni.gov.uk
    国家统计局    www.statistics.gov.uk
    海关总署     www.customs.gov.uk
    大法官事务部   www.open.gov.uk/lcd   
    英格兰银行    www.bankofengland.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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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划】  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32个区,包括3个特别管辖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中央政府仍控制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

    伦敦也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

    【司法机构】 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大法官欧文勋爵。

    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总检察长为戈德史密斯勋爵(Lord Goldsmith)。

    【政  党】 政党体制从18世纪起即成为英宪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政党有:

    (1)工党(Labour Party):执政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领袖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该党曾于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2001年有党员近40万名,是英国第一大党。2003年因在伊拉克问题上的分歧,有大量党员退党,截至2003年3月,党员人数下降至约27万名。

    (2)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对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领袖伊恩·邓肯-史密斯(Iain Duncan-Smith)。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5月和2001年6月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 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元,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约30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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