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窗、防盗门及防火门招标(辽宁)

2007-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委托就“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塑钢窗、防盗门、防火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塑钢窗、防盗门及防火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ZCG2007057 三、采购人: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项目内容:塑钢窗、防盗门及防火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塑钢窗注册资金在壹佰万元(含)以上,防火门及防盗门注册资为捌佰万元(含)以上 6-7、产品通过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 6-8、门必须提供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谈判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30分 八、谈判地点:中华南路236-3政府采购中心3楼小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十、投标截至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中华南路236-3政府采购中心3楼(2号)会议室 十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07年11月6日至2007年11月13日,辽宁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402)室 十三、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3.3 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GB/T8814-2004《门窗用硬聚氯乙烯(U-PVC)型材》 13.4、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565-1998、GA/T73-1994《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2955-91《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13.5、产品通过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通八达 13.6、门必须提供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7开标前答疑会时间: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由用户及供应商参加。 十四、投标人对整包所有品目都应报价,不能只对个别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 邮政编码:114001 联系人:邸琳 田雅丽 电话:0412-5586822




搜索更多:
近期相关评论添加评论
    相关文章

    本周关注

    企业服务

    更多...

    热门排行

    更多排行

    栏目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