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全球资讯榜):乔迁之喜是人生一大乐事,但最近广州一栋住宅楼的业主们,却为了新房子的事情,非常郁闷,问题出在每家每户的防盗门上,因为小区物业说了,每家的防盗门都要换,不换的就要停水停电。
业主们介绍,当初开发商交房时,大门只是一扇实木门,由于这段时间楼里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案,业主们都开始急着安装防盗门。没想到物业管理公司发话了,装防盗门可以,但必须由物业公司统一安装,每个门要交1900块钱。一居民说:“业主要外观统一的话,我可以在外面做,跟他一模一样的,照他要求我们怎么装就怎么装,但他都不给我们这样做。”记者说:“你在外面问过价钱了是吗?”居民说:“对,我在外面问过,一千二、一千四都可以做。你一个门多四百块钱,你三百户就一十二万哪。”在物业公司发给一位业主的通知上,记者看到,由于这个业主私自安装了不锈钢防盗门,物业部门要求他们七天内自行拆除,否则公司将对他们停水停电。这样强买强卖的事情,法律专家如何看待呢?
广州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英说,如果多数业主要求增设防盗门的情况下,物管企业有权统一去采购,统一去安装。但是,业主现在在防盗门的价格、规格、型号上,已经形成了统一的意见,这个意见如果跟物业管理企业原来的采购意见不一致的话,物管企业应当服从业主的新的统一的意见。那么物业管理企业,说要采取停水停电这种措施,很显然是一种侵权的方式,物管企业是无权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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